特區當局既然表明以強大決心打擊恐怖主義,對付假新聞,而警方也介意自己的表現不符市民的期望,那就應該禮失求諸野,逐格細看《立場新聞》對「七二一事件」的最新調查報道「7.21尋源」。
調查報道證實有人在網上發布假消息,為前年七月二十一日黑幫份子在元朗襲擊市民製造藉口。帳戶稱為「風中微塵」的一名警嫂(警察太太)於事發前三天,首次發出「得元朗得天下」的帖子,號召反修例人士前赴元朗,報復早前一些流氓滋擾放映反修例電影的市民。反修例人士在社交媒體立即指其純屬虛構,並無此事,但一些鄉紳及撐警團體罔顧事實,繼續以此為由,組織遊行以至非法聚集、以守衛家園之名,手攜武器招搖過市,再悍然走入西鐵站內無差別襲擊市民。
「風中微塵」這位警嫂的失實帖文,挑動一批流氓傷害無辜市民,警方即使不能以假新聞執法,也可以涉嫌煽動暴動罪名,加以拘捕以助調查,不過警方至今未見行動。相比七月一日銅鑼灣發生刺警案,事後有網民發表殺警、襲擊警署的言論,警方立即拘捕四人,指他們煽惑他人意圖傷人罪,效率之高,無法比擬。警方是否「風中微塵」是警嫂而網開一面,還是捉拿這位警嫂,便會識破內情,不可告人的真相將公諸於世,因而有所顧忌,手下留情?
關鍵更在於,究竟是警嫂發假帖引發暴徒攻擊市民,還是發帖只是製造假想敵,以便為流氓動粗製造藉口,並且魚目混珠,於事後將無差別襲擊市民的責任,轉嫁到反修例人士身上?若是後者,民主派帶人入元朗搞事引起車站衝突之說,不再是事後堆砌的爛劇本,而是事前早有編排的大計謀。
更有看點的是,這批流氓聲稱捍衛元朗之說,完全應合事發十天前中方在港官員的說法。當時中聯辦新界工作部部長李薊貽在十八鄉鄉委會就職禮上表示,他相信鄉紳已作好準備,絕不讓反修例人士來元朗搞事。有關講話的片段,兩年前已在網上流傳,儘管這種保家衛土的論述,跟那些傷人惡棍的看法如出一轍,但當時仍看不出兩者有何關聯。
不過,今次調查報道卻提供兩個線索。一是找到謊言供應鏈的源頭是那位警嫂,從她身上或可澄清她的資料來源是否涉及中聯辦官員;二是好幾位出席就職典禮的鄉紳領袖, 七二一當晚都先後在非法遊行的元朗現場出現,他們曾否與李部長私下接觸,又究竟與晚上無差別襲擊的罪惡距離有多遠,據說不會放棄任何調查線索的警方,有否跟進一下?
再者,即使警方沒有尋根溯源的眼界和決心,總不能忘掉,這批惡棍以兇器襲擊手無寸鐵的市民,依照他們的標準,遠遠超於嚴重傷害他人身體,更屬於十惡不赦的恐怖主義襲擊行為,必須從嚴處理,絕不能輕輕放下。既然一人刺傷警員,警方視之為「孤狼式恐怖主義」, 七二一當晚毒打市民的暴徒以百計,受傷者近五十人,亦導致西鐵癱瘓,實屬狼群式恐怖主義狙擊,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的惡行。
不過,當局至今只控告其中七人暴動罪,六人罪成,其餘不少惡棍在現場毆打市民或搖旗吶喊,早被傳媒或網民認出,但至今兩年,警方未有進一步行動,反而落案控告包括民主派議員林卓廷在內的七名市民。這是否說,孤狼式行為警方可以全力以赴,但狼群式狙擊便無能為力?
今次的調查報道亦舊事重提,指出一些人物(如石鏡泉)公開煽動他人以暴力對待反修例運動人士,警方可以網開一面,不予檢控。無疑,石鏡泉事後撤回不當言論並致歉,但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議案,悼念七一刺警者,即使撤回言論又致歉,警方立即表明窮追猛打,道歉最多用來求情,但以此標準,又怎能不把石鏡泉繩之於法?同樣,《港區國安法》第二十七條禁止宣揚恐怖主義罪行,因此不能放過港大評議會,但到今天,還為七二一事件洗白的言論,何嘗不是警方心目中所謂美化恐怖主義,而警方又何以無動於衷呢?
上述種種疑問不能水落石出,又輕輕放過疑人,以至雙重標準執法,警方不但無法改寫七二一的歷史,也不要妄想可以恢復市民對警隊的信心。
——RF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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